一、完成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责任部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人员:黄凌端、申德峰、姚参军、董哲、张进显、李慎彦。 二、完成省级青年文明号复审工作 责任部门:分院团支部、锅炉检验中心 责任人员:赵强、杨群峰等。 三、完成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工作 责任部门:分院业务管理中心 责任人员:申德峰、王延东、曹颖。 四、完成分院全民健身广场建设任务 责任部门:分院办公室 责任人员:张进显、乔旗。 五、完成分院业务大厅升级改造任务 责任部门:分院业务管理中心 责任人员:申德峰、王延东、曹颖。 六、完成分院应急救援值班室建设任务 责任部门:分院办公室 责任人员:张进显、乔旗。 七、完成分院LED屏安装调试任务 责任部门:分院办公室 责任人员:张进显、乔 旗。 八、参加省院和市局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晚会、演讲比赛、系列培训育、“三.一五”、“质量月”等精神文明建设集体活动 责任部门:分院办公室 责任人员:张进显、乔 旗。 九、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周”、全员季度理论素质考试外出考察学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责任部门:办公室、业务管理中心 责任人员:张进显、李慎彦、王延东、乔 旗。 十、组织开展“献爱心”、企业联谊等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责任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人员:黄凌端、 申德峰、 姚参军、 董 哲、 张进显、 李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