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中旬起,济宁分院、菏泽分院联合开展了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工作,开创了分院之间跨区域联合检验的先河。 省特检院根据全院检验资格统一核准的要求,决定“菏泽辖区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工作由济宁分院与菏泽分院联合检验”,并于3月18日下发了通知。济宁分院、菏泽分院十分重视,两分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多次沟通协商,本着互相学习、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原则,在查看了检验现场、探讨联合检验方式、及时向省特检院请示汇报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关于联合开展汽车罐车检验工作的报告》,并报请省特检院批准。 济宁分院与菏泽分院密切合作,根据协商确定的职责与分工,济宁分院随时选派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及时赶到菏泽检验现场,按时完成检验任务。该项检验工作由济宁分院容器检验中心负责,他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种种困难,在本院检验工作与菏泽汽车罐车检验工作安排有冲突时,一切工作以联合检验为主,他们以崇高的使命感、高度的责任心,一丝不苟地完成每台设备的检验。截止到目前,已联合检验汽车罐车23辆。 我省特检机构整合后,全院执行统一的管理体系,实行人员、财务及业务统一管理。08年底,通过检验资格统一核准,质量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有效促进检验人员素质和检验工作质量的提高。 济宁分院、菏泽分院通过联合检验,不仅加强了两分院之间的联系沟通,促进了检验技术和检验水平的共同提高,而且实现了分院之间优势互补,更拉近了距离、增进了友谊、加深了感情。 目前,该项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工作正在顺利开展之中。 供稿:(容器中心)申德峰 孟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