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全 送温暖 献爱心
——锅炉检验中心支持教育事业系列报道之二
检验工作现场
公益活动文件
为确保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实施总重点安全监察。”的要求,经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济宁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特种设备公益检验活动,检验工作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济宁分院承担,并免收全部的检验检测费用。
为确保本次公益检验活动顺利开展,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济宁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济宁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特种设备公益检验活动的通知”,并成立了由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济宁市教育局、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济宁分院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济宁分院按照本次公益检验活动要求,制定了检验计划、合理安排检验力量、全面落实了检验任务,在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检验,发现重大问题后及时上报,截止到目前,已对城区内10家中小学、幼儿园在用的10台锅炉进行了检验。现在,这项公益检验活动正在顺利开展之中。
供稿:(锅检中心) 申德峰 曹颖 审核:申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