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济宁分院分别于2017年4月10日、2017年6月21日分两次受理了由临沂金永锅炉安装有限公司申报的泗水县友好木业有限公司、袁伯涛公司、泗水县泗张镇新军板皮厂三家公司锅炉安装监检申请。随后,我院按规定程序安排人员实施了现场安装监检。由于其中二台锅炉未按要求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另一台锅炉验收存在检验不合格项,现场检验人员下达了三台锅炉需要整改,重新申报检验的通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我院未收到报检人整改后申报检验的申请。
整改期间,由于泗水县友好木业有限公司、袁伯涛公司、泗水县泗张镇新军板皮厂三家公司与临沂金永锅炉安装有限公司产生纠纷,上述三家公司以临沂金永锅炉安装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安装合同完成锅炉安装验收为由,于2017年12月12日出具了与临沂金永锅炉安装有限公司解除安装合同的有关书面声明。后与泰安市华能锅炉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安装合同,委托其实施后续安装工作。该单位于2018年1月2日依法履行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手续,后到我院办理了有关报检手续。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我院未接到甲方、临沂金永锅炉安装有限公司以及泰安市华能锅炉设备有限公司在内的针对上述三台锅炉完成安装以及整改提请验收的申请,检验人员也未到现场实施有关相关检验工作,监检工作实际处于停滞阶段。
为保证后续监检工作正常开展,设备尽早安全投用,本着为用户负责的态度,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请临沂金永锅炉安装有限公司、泰安市华能锅炉设备有限公司派代表赴我院联系后续检验及善后事宜。否则我院有权保留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决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