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分院全面推行岗位绩效改革分配模式
8月7日下午,济宁分院召开了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分院黄凌端院长主持了会议,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及计划外聘用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济宁市质监局《关于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济宁分院2008年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传达了山东省特检院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全省质监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奥运期间新闻宣传和信访工作的通知》并切实加强全院奥运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黄凌端院长针对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工资相关问题作了说明,并安排了近期工作。
济宁分院推行工资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和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体现,以实行工资总量控制和搞活内部分配为重点,坚持人员分类管理、有效激励、内部搞活的原则,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稳定人才和科学分配的激励机制,必将促进特检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供稿单位:济宁分院 供稿人:李慎彦 韩增光 审定:李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