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新规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变化点1: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
叉车检验期满前应该何时进行定期检验?
新规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进行定期检验的叉车的检验周期还是1年,使用单位报检日期仍然是以我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中下次检验日期为准,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新规变化点2:判定准则
新规要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合格”; 检验项目存在不合格项,判定为“不合格”;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如需继续使用,整改后向原检验机构重新申请检验。
自12月1日起叉车首次、定期检验需提供的资料
首次检验:
1、报检申请表
2、产品质量合格证(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含叉车产品数据表),出厂检验项目不少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附件C中首次检验的项目)
3、制造许可证
4、型式试验合格证
5、使用单位营业执照
定期检验:
1、报检申请表
2、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署意见的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自行检查项目不少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附件C中定期检验的项目)
新规变化点3:叉车需要安装安全监控装置
新规规定,叉车应设置司机权限采集器,如果叉车未安装安全监控装置(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或者安全监控装置(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失效,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将判定该台叉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新规提出了司机权限采集器的要求,过渡时期如何管理?
对制造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前的叉车,不要求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装置,同时,鼓励使用单位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对在用叉车加装安全监控装置,提高使用安全性。
供稿:起重机械场车检验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