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参加实操考试:
⑴首次申请考试的;⑵改变或者增加焊接方法的;⑶改变或者增加母材种类的;⑷被吊销证书或者证书超过有效期重新申请考试的。
2、考生必须在约定时间到达考场,按时参加考试;比约定时间迟到30分钟的,不得进入考场并按弃考论处,考试成绩计0分。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均为原件),经人证比对系统验证后进入考场;未通过系统验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如有伪造身份信息、替考等舞弊行为,取消考试并报有关部门。
4、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 6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⑴进入考试系统。在考试界面输入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单击“考生登录”,确认信息无误后,单击“开始考试”即进入考试,同时计算机开始自动计时;⑵考试答题。题型有判断、单选、多选三种;⑶退出考试系统。答题完毕并检查无误后,单击“提交试卷”,经再次确认,单击“是”即完成交卷,电脑屏幕即刻显示考试成绩。
5、监考人员当场打印考试成绩,考生签字后立即离开考场。
6、理论考试合格的,可参加当期的实操考试,也可按考试计划预约实操考试时间。
7、补考规定:理论考试不合格、成绩≥57分的,如考生自愿可当即补考;成绩<57分的,补考应至少在10个工作日后,按考试计划预约理论补考时间。
8、理论补考仍不合格的,如继续申请考试,需重新报名。
9、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1年内未通过实操考试的,理论考试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