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信息公开

2024/1/1 15:47:43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信息公开


一、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住所:济宁高新区蓼河路与广安路交汇处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刘国柱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开办资金:6373.23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事故调查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风险监测、安全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二、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高新区蓼河路与广安路交汇处。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山东省编办批准设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事故调查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风险监测、安全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职能,从事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提供技术结论和数据。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承担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承担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九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一条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本单位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法人年度报告公开信息


    2023年度,我单位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履行特检机构职责

成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法定检验任务2023全年共成各类特种设备检验台68169套,其中,完成各类特种设备检验78753台套,检验各类压力管道518.84千米,监检管道元件11924.62吨,监测锅炉水质571台次,校验各类安全阀9397只,完成焊工考试138人419项次。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济宁市定检率保持100%。制定并完善了相关管理规定和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对年度工作目标实施了分解,并按季度进行了量化考核。

二、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安全监管

发挥特检“一体两翼”技术支撑作用,安排各类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级政府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在世界互联网大会数字文明尼山对话、国家话剧院全国青年导演扶持计划(第二季)、2023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第九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3次重大活动的电梯安全驻点保障工作,共现场集中办公55天,共计保障电梯468台次,活动期间表现突出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认真落实省局特种设备“应检尽检”工作要求,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济宁市定检率保持100%。

三、对上争取工作

围绕检验检测机构公益属性,配合济宁市政府在全市实施的“素质固安”工程,高标准建设完成“济宁市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体验馆”。2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下文认定济宁市特种设备被安全教育体验馆为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市场监管),并授牌。10月12日,省局向国家局提报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的请示》。11月22日,省局和我院到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综合处递交国家级科普基地申报材料,通过会议的形式汇报了国家级科普基地的筹备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综合处二级调研员王涛充分肯定了我院的申报材料和工作态度,介绍了科普基地的有关要求和发展趋势,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下一步,力争2024年上半年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普基地验收。

四、改革创新工作。

1、理论创新。我院的三个科研项目——“成果—大型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与节能关键技术研究”、“有机热载体全生命周期特性分析及延寿技术产业化”、“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安全与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都通过了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的鉴定。做为主要起草人,起草国家标准1项,且今年已论证通过。做为主要起草人,起草山东省地方标准1项,且今年已论证通过。

2、技术创新。2023年,我院共获取发明专利2个,实用新型专利9个,发表著作1部,各类论文5篇。

五、跨境检验助力一带一路战略。

为保障我市跨国企业境外工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跟踪服务跨国企业境外业务良性发展,应兖州太阳纸业有限公司约请,按照市局安排,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冒着疫情奔赴该公司控股老挝公司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发现并指导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了老挝工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为一带一路战略做出了贡献。

六、服务地方经济、保障民生大计。

1、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路长制和刘庄农贸市场、红东农贸市场、红西市场、薛口市场文明创城工作;2、院领导带队,选派骨干民情书记,到民意“5”来听辖区(高风险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四、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人员实名制
    孔亚楠、王延东、王成举、王健、王超勇、史臣良、申德峰、刘军、刘振海、孙明启、安娅琳、宋君、张青松、李慎彦、杨书宝、杨文生、杨国栋、杨群峰、姚参军、胡冠群、赵强、顾超、高伟、高伟祥、商海智、崔俊妮、曹颖、梁峰、刘国柱、董哲、蒋习建、谢灿灿、韩兴国、王端、蔡喜云、薛成骞、孔研、周晓光、王伟、刘伟、随龙飞、高忠奎、侯典涛、姬长辉、付耀、李长峰、王振、李晨光、葛宙、管达、辛银龙、杜博文、李长福、刘磊、郭炳田、赵洪涛、王浩、焦慧杰、栾和成、史磊、周顼、杨岳龙、安文耀、李皓宇。
分享到:
版权所有@2017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您是本站第518262 位访客 ] 鲁ICP备17050295号-1  
地址:济宁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广安路交汇处  邮编:272100 电话:0537-6508688  Email: mw_19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