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本院新闻

实施电梯新检规 提升居民安全感

2024/4/1 9:20:34

电梯新检规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于2023年4月2日起施行,过渡期为1年。2024年1月1日起,我院已在定期检验中全面实施新检规,4月2日后新检规也将在监督检验中全面实施。

为了提升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新检规的接受与认知,降低电梯运行的安全隐患,提升电梯运行质量。申德峰副院长多次组织全体检验人员召开技术研讨会,督促电梯中心加强交流学习,提升检验质量,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更好的惠民生,保安全,促发展。

新检规实施以来我院电梯中心在定期检验过程中对新检规“新”在何处向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进行了宣贯。

一、新检规“新”在科学调整了电梯定期检验周期。明确了具体实施时间,其他时间由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电梯自行检测。更好提升检验工作效能与服务质量。


二、新检规“新”在提升了电梯本质安全水平。提出了检验时进行现场音像记录的要求,对部分重要功能试验项目,比如定期检验时检验人员对采用非金属材质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的缓冲器实验进行音像记录,并要求使用单位及时更换不合格零部件。对新安装及18年以上老旧电梯进行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等,促使生产使用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前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缓冲器)


      三、新检规“新”在取消了原检规中的资料确认项目等。定期检验中维保单位不需要提供自检报告。我院已实现网上报检,网上打印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全面落实上级简政放权精神,让被服务单位的操作更简单便捷。

下一步,我院将以监督检验新检规的实施为契机,在后续的检验过程中继续做好新检规的宣贯及检验工作。着力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乘梯需求。


供稿:刘伟

审定:申德峰


分享到:
版权所有@2017 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您是本站第518262 位访客 ] 鲁ICP备17050295号-1  
地址:济宁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广安路交汇处  邮编:272100 电话:0537-6508688  Email: mw_19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