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友情提示》之(一)
————高温季节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和操作友情提示
目前天气渐渐炎热,高温会引起人员的精神不集中,引起钢结构的热膨胀而使设备变形,还会引起油液的稀释。在此我们提醒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等生产、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做到“十要、六不要”:
1、要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受安全监察;
2、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对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坚持持证上岗,工种齐全,分工明确;
3、要按照有关安装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安装方案、程序,以及安全技术交底事项,并贯彻实施;
4、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安全员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工作到位;
5、要执行安装改造维修等生产工艺,做到科学、规范、安全和文明施工;备好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制度,使作业人员得到充分休息;
6、要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供给和正确使用,督促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搞好安全保护工作;
7、要定期检查施工作业平台的稳定性、牢靠性和电焊机、电动工具、便携式电缆等绝缘性能,检查乙炔瓶、氧气瓶放置场所,保证它们相互隔离,不混合堆放,特别是氧气瓶不能接触各种油脂,保障高空作业安全和防止触电、爆炸;
9、要遵守起重作业规范,起吊大型构件时应制定吊装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起重作业安全;
10、要提醒作业人员在相距较远而需要动车、送电等情况时,应做到口令明确、复诵准确,确认无误后才能动车、送电,建议配备对讲机;另请在主电源开关处设置警示标志或上锁,防止人员意外触电、高空跌落、挤压、剪切等事故发生;
11、不要超资质范围施工、违规转包和层层转包;
12、不要让作业人员带病和疲劳上岗作业;
13、不要安排作业人员长时间加班作业;
14、不要赶工赶点抢进度、违规交叉作业;
15、不要随意放置各类工具,避免其从桥架、平台等上面掉下来伤及人员;
16、不要违规动火、吸烟,防止火灾。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做到“七要、二不要”
1、要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受安全监察和按时申报定期监督检验;
2、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对司机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3、要加强对起重机械进行巡查、监视,特别是钢丝绳、吊钩的情况,以及起升、大车、小车、回转、变幅等运行情况,掌握起重机械运行动态;
4、要保证起重机械正常工作条件,定期检查起重机械电气控制柜、电阻箱、馈电装置(包括电缆、滑线)等,消除粉尘特别是金属粉尘,防止雨水、老鼠等小动物侵入电气设备柜(箱);消防器材合格可用;
5、要定期检查起重机械接地保护系统,防止间接触电;对装有防雷、避雷设备以及装有锚定装置的起重机械进行测试和检查,做到能够防雷、避雷,防风等;
6、要加强保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吊运熔融炽热金属等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的检查和保养,保障起重机械工作性能正常,安全保护装置完好;
7、要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做到临危不乱;
8、不要委托无资质或超资质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施工;
9、不要使用检验不合格和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起重机械。
三、司机、指挥、司索等操作人员请做到:
1、要班前检查。检查吊钩、滑轮有无缺陷;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的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大车、小车、起升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司机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载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起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拴挂工件直接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物件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供稿单位:济宁分院 供稿人:姚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