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前需要的技术资料: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1)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含现场组焊)资料,包括制造单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竣工图、监检证书;
(3)压力容器安装竣工资料;
(4)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和竣工资料,以及改造、重大修理监检证书;
(5)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6)检验、检查资料,包括定期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的定期检验报告.
2、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1)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告知单;
(2)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改造与重大修理设计说明、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3)安装单位资质证明、施工组织设计。
检验前现场准备工作:
1、年度检查前,使用单位应做如下准备工作:
(1)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离地面2米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检查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并提供检验人员需要的其它资料。
2、定期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做如下准备工作:
(1)所有外部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2)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按照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3)检验前,必须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4)如需现场射线探伤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遵守相应安全规定;
(5)需要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应将内部介质排除、清理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
(6)需要进入盛装易燃、易爆、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符合使用单位的有关规定;盛装易燃、易爆、助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7)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在0.195以上。必要时,还应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8)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
(9)能够转动的或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锁住开关,固定牢靠。
(10)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部位,应彻底清理干净,露出金属本体;进行无损检测的表面达到NB/T 47013有关要求;
(11)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用灯具和工具的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4V,引入压力容器内的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12)检验人员进入容器内部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