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检验前准备
1.安装监检:施工单位告知后,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且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许可受理决定书等许可证明;
(2)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型式试验证明;
(3)整机型式试验证明或者样机型式试验申请表;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
2. 申请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其产权单位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产品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原理图、液压或者气动系统原理图、使用说明书等);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如产权单位不能提供,应采用产权单位自我声明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内部核实的方式);
(4)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的型式试验证书(必要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前款要求的资料凡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注: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附件C的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保和自检,并且作出记录,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署意见。
3. 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其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现场条件
(1)现场施工环境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2)进行检验或试验时,现场不应有与起重机检验无关的物品、设施和人员,必要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3)现场检验或试验时,应符合检验规范对有关检验或试验的条件要求。
(4)清理起重机械周围的卫生,保证电源供电符合要求。配备齐监检过程中所需的试验载荷;
(5)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特点,按照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制定具体施工计划、施工作业文件、质量计划及其相应的设计文件、工作见证。施工作业文件、质量计划所列的施工检验项目应当不少于《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